【颁布单位】:机械工业部
【发 文 号】: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
【颁布日期】:1986年10月7日
【实施日期】:1987年1月1日
【标 题】: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第六节 第六节 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电气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绝缘安全用具, 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第四十六条 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习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识。应根据操作任务选用必要的适合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的安全用品。
第四十七条 所用各种绝缘安全用具均应有检查合格证。 使用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试验周期内的合格品,同时进行外观检查。
第四十八条 安全用具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保持清洁, 防止潮湿。
第四十九条 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和周期应符合表2-2所列数值。
表2-2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和周期
序号
| 名称
| 电压(kv)
| 周期
| 交流耐压(kv)
| 耐压时间(min)
| 泄漏电流(mA)
| 附注
|
1
2
3
4
5
6
7
8
9
| 绝缘棒
绝缘档板
绝缘罩
绝缘夹钳
高压试电笔
绝缘手套
橡胶绝缘靴
核相器电阻管
绝缘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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