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机械工业部
【发 文 号】: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76号
【颁布日期】:1986年10月7日
【实施日期】:1987年1月1日
【标 题】: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第三节 电气试验安全要领
第二○七条 试验负责人必须在每次试验前向全体试验人员讲授试验方案、 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负责人布置的工作内容及人员分工情况应记录备查,必要时应录音。
第二○八条 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要认真检查全部安全防护设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试验连线、试验、接地线是否正确,所有试验人员是否按分工要求进入岗位。
第二○九条 在确认全部人员已退到安全区后,试验负责人即可发出准备通电的命令,待得到试验人员逐个回复“可以通电”的复令后,试验负责人方可下达“通电”的命令。
第二一○条 从试验负责人宣布试验开始到试验结束, 所有命令和复令都必须录音。试验顺利完成后,录音带可不保留,若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录音带必须保留到事故结案。
第二一一条 试验结束或需改变试验接线时,必须由试验负责人下令“断开电源”,并指令专人对产品进行放电、验电、挂接地线后才能宣布“电源已断开”,再指令主操作人或其他人员拆除或改接试验接线。
电器产品现场试验和容量大的产品试验时,试验前后均应对被试品先行验电、放电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二一二条 大型电气产品试验(包括现场试验), 在试验负责人和主操作人不易观察到试品的各部位时,应由试验负责人指派专人位于危险区外进行监护。
第二一三条 试验充有压力的试品时应事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在不影响试验性能的情况下,承压件或瓷瓶应有保护措施。
第二一四条 严禁带电检查试验线路和改变接线。试验时未验明确认试器, 试验线路等未带电前应一律视为带电,严禁用于触摸。
第二一五条 电机超速试验时应在隔离间进行,严禁一切人员进入隔离间。
第二一六条 机械设备的电力装置调试。
1.试品的金属外壳应按规定接地,各外露的传动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2.首先检查安全联锁、限位、保护控制、信号等二次回路,才能做主回路的通电试验。
3.大型、成套设备的电气装置调试时,应有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各岗位人员配合工作。
第七章 高频电磁场和静电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第一节 高频电磁场安全防护
第二一七条 高频电磁场环境下工作的人员,除进行一般性安全技术培训外, 还应定期进行高频电磁场防护的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一八条 高频设备(装置)的设计必须考虑高频变压器、振荡回路、馈电线、感应器等的合理布局和设备(装置)屏蔽。
第二一九条 高频设备(装置)的屏蔽应采用导电良好的材料如铜、 铝等制造。屏蔽结构应尽量减少尖端和棱角并接触良好,结构严密。
第二二○条 高频振荡回路中引出高频机箱的部分宜采用铜铝材制成的板状或网状结构进行屏蔽,并与机壳之间有良好的电气接触。
第二二一条 机壳外的高频输出变压器应采取屏蔽措施, 其屏蔽罩体宜设计成圆形。罩壁和变压器线卷的距离一般为变压器线圈半径的1/3~1/5。罩体顶部和变压器线圈的距离一般为变压器线圈半径的1~2倍。
第二二二条 高频馈电线宜采用四面体的铜板或铝板屏蔽, 并在两端与设备外壳进行可靠的电气 连接。
第二二三条 因受操作工艺限制不能进行全屏蔽的高频部分(如感应线圈等),宜采用自动启闭的屏蔽罩体或采用金属与非金属复合材料进行屏蔽。
第二二四条 高频设备的外壳(屏蔽体)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严禁随意开孔打洞。工作时,设备的柜门不得打开。
第二二五条 高频设备和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高频接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接地线应尽量缩短,其长度一般不超过波长的1/4,若无法达到时应避开波长1/4的奇数倍。
2.接地线应选用多股铜线或多层铜皮,且应保持平直。
3.接地极宜选用表面积为1~2m[2]的钢板立埋于2~3米的地下。 铜板厚度不做规定,但应耐一定的腐蚀。
4.高频电源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就近单独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第二二六条 高频感应电热装置的屏蔽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屏蔽室的结构型式及材料,应根据屏蔽要求确定。
2.屏蔽室的通风口应予屏蔽。
3.滤波器应设置在电力线路进入屏蔽室的入口处。
4.屏蔽网、滤波器和其他金属管道均应接地。
第二二七条 电子管振荡器的振荡回路和高压整流部分,应装设联锁装置。 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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