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文 号】:MT/T702—1997
【颁布日期】:1997—12—30
【实施日期】:1998—07—01
【标 题】: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规范MT/T702—1997
——注浆灭火封闭区域内每天取一次样;
——回采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在发火期间(未封闭的情况下)每班取一次样。
11.2 注浆防灭火区的管理
11.2.1 建立防灭火注浆台帐,主要内容应包括
——注浆区位置;
——钻孔工程;
——注浆工程;
——防灭火密闭墙工程;
——气体分析及温度记录;
——泥浆分布状况等。
11.2.2 火区熄灭标准、注销和启封要求以及防火墙的管理,均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灭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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