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文 号】:MT/T702—1997
【颁布日期】:1997—12—30
【实施日期】:1998—07—01
【标 题】:煤矿注浆防灭火技术规范MT/T702—1997
在回采工作面采空区中的煤最易氧化自然发火的区段。
4 一般要求
4.1 采用注浆防灭火的矿井需备有完整的矿井开拓开采图、通风系统图及注浆管路系统图。
4.2 新建矿井应有所有煤层、拟建水平和不同地质构造区域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以及开采同煤系煤层邻近生产矿井的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资料。
4.3 生产矿井应有矿井自然发火危险程度等级资料以及新开煤层、新水平和不同地质构造区域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
4.4 应有注浆材料来源、种类、数量及其有关性能的分析资料。
5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
5.1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选用的注浆材料种类及其性能分析资料;
——主要注浆参数;
——浆液的制备方法;
——输送浆液的管路系统及计算;
——注浆方法;
——矿井注浆防灭火效果考察;
——矿井注浆防灭火安全措施。
5.2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工程实施由基建施工单位(基建矿井)或矿井(生产矿井)负责进行,设计部门派人到现场指导。
5.3 矿井注浆防灭火设计的.工程完工后由批准部门组织验收。
6 注浆材料
6.1 注浆材料的种类:黄土、页岩、矿井矸石、粉煤灰、尾矿等。
6.2 注浆材料成浆性能指标(0.1mm以下级别的样品)应达到如下规定:
——沉降速度1~10mm/min;
——临界稳定时间为20~60min;
——塑性指数7~14(粉煤灰可小于7);
——粘度系数(1~2)×10-3Pa.S;
——氧化镁胶体混合物含量20%~35%;
——含砂量10%~30%(粉煤灰可小于10%)。
6.3 用矸石、粉煤灰、尾矿作注浆材料时,须进行氧化性能实验,其指标应达到如下规定:
——氧化交叉温度在300℃以上;
——恒温吸氧量小于0.1mL/g;
——固定碳含量不大于8%,含硫量不大于1.5%,烧失减量不大于20%,发热量不大于2000J/g。
6.4 页岩、矸石必须经破碎、湿式球磨机球磨,其粒度要求在5mm以下,其中尢于0.5mm的粒料应占10%以下,小于0.1mm的粒料应占60%以上。
7 主要注浆参数
7.1 灌浆系数
防火灌浆系数为3%~12%,灭火灌浆系数相应加大。
采用粉煤灰浆防火时,灌浆系数为5%~15%。
7.2 土水比
矿井防灭火注浆浆液的土水比应为1:2~1:5。在回采工作面洒浆防火时,土水比应为1 :2~1 :3。
7.3 注浆量
矿井注浆量按式(1)计算:
…………………………………(1)
式中:QW——矿井注浆量,m3/h;
k——灌浆系数;
G——矿井日产煤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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