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孙守仁 于 2014-11-1 06:31 编辑
有感于“瞒报事故企业被曝光” 据生活报记者29日从黑龙江省安监部门了解到,9月中旬以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采取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题行,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的11户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作业、暂扣许可证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实施挂牌督办。看到这则报道,有的企业不服天朝管,胡作非为,胆敢与法律对抗,非但曝光,而且要吊销执照和许可证,叫其停产。看来安监部门不加大打击力度,有的企业是真不听话,他们为了既得利益,甚至不管职工死活,做丧天伤理的事情,国家岂能容忍,社会岂能容忍,人民岂能容忍。在我看来,有这样几条建议供参考:一是凡瞒报事故的,首先取消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资格,应加大罚款额度,否则仍是我行我素,瞒报事故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倒大霉的是生产一线工人。二是对违法违纪的,情节严重的,非本省(市)曝光,还应在国内曝光,叫这样的企业,重新洗牌,甚至清除所在的行业。三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形成人人监督瞒报的态势,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还社会一个公正,给职工一个交代。四是形成社会舆论,叫瞒报没有市场。媒体应加大这方面宣传,职工也应负起责任,否则自己是受害者。比如,粉尘的治理,关乎职工的身体健康。五是安监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真正负起责任,坚持自律,防止腐败,有效防止瞒报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