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力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本报讯 实习记者贾虎瑞报道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安监局了解到,太原市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为期4个月的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隐患立即查处、整改,组织开展防洪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效。 此次大检查重点检查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的安全情况以及各级责任落实情况和汛前带班、值班、应急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并明确各方面的检查内容。同时,该局成立了汛期大检查领导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和重点企业开展汛期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地下矿山、大中型露天矿山、三等(含)以上尾矿库及其选矿厂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他露天矿山和尾矿库进行抽查检查,且抽查比率不低于20%。太原市各县(市、区)安监局也将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太原市各地群策群力,精心组织开展此次非煤矿山汛期安全大检查。古交市成立了4个检查组,出动人员50余人次,共排查隐患39项,目前已全部整改。娄烦县聘请专家助力,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入手,共检查矿山企业、选矿厂尾矿库企业5家。阳曲县联合电力和公安部门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采取停电、控制火工品供应等措施。同时,在县安监局、乡镇安监办和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工作,从上至下明确责任,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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