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的成效不断显现
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安监局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五大类生产安全事故4449起,死亡88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双下降”,降幅分别为26.26%和4.24%。 据悉,2014年,上海被国务院安委会列为8个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的省市之一。一年多来,上海围绕重点管控、隐患治理、行政审批、法规标准、监管机制、责任体系等方面,深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强化各项举措的落实,改革试点的成效不断显现。 2012年底,上海已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区入园”,建立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区域化“目录清单”管理。在全国首创了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制度,对危险性较高而城市运行、产业发展不甚需要的危险化学品,明确在全市或者部分区域不得生产、流通、使用,科研、教育等小规模的必备需求在定向管控的前提下按需流通、使用。2012、2014年先后出台第一批、第二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第三批禁限控目录正在制定当中,也将于近期发布。 2015年,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基本建立了隐患排查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网格化平台体系,向街镇基层延伸,通过统一平台、集中分发、分工处置、跟踪督办网格化管理模式,对网格内的单位和场所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基本建设完成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已在部分区县及企业试点。 此外,2015年沪安监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实施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和应用试行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登录办法》等8项信用制度规范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其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标准》《安全评价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标准》等4项信用标准。 据悉,本市安全生产信用系统还与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共享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等信息,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信息与企业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挂钩,强化了失信惩戒制度联动效应。 (记者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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