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正在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作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安全生产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专题研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仅政府要抓,党委也要抓。党委要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要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我们从中深深感受到总书记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为民情怀和坚定的历史担当,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娴熟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创新安全生产重大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政治远见和领导水平。 总局党组以最坚决的态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五覆盖”,即各级党委、政府都制定了“党政同责”具体规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都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各级都签订了“一岗双责”责任书,相关部门都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安监机构每季度都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并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在去年实现“三级五覆盖”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又向乡镇(街道)、行政村拓展,做到“五级五覆盖”,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同时,加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力度,严格做到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健全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推动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而促使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主要相对指标持续下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今年上半年,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5%和5.5%;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1.7%和8.8%;工矿商贸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77.8%和75.8%;煤矿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连续23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事故。 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随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逐步健全完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得到加强,“依法治安”的力度明显加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我们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广泛宣贯,向全国2000多万家企业负责人发出“坚守生命红线、守住法律底线” 公开信。强化依法治理,清理和制修订120多项规章标准。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和隧道通行、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国因非法违法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比率,由67%降到42.9%。依法严肃查处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对所有重大事故、安委办对较大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这两年事故查处进度明显加快,发生的93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平均结案时间比过去缩短一半; 2000多人被追究责任。事故结案后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社会反响正面稳定。 二是强化预防治本,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针对煤矿突出问题,制定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出台了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机械化、隐蔽致灾因素排查等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坚持每年开展千名安监干部与万名矿长、与产煤县书记县长谈心对话活动,推动矿长签订安全承诺书,为保护矿工生命守规尽责。面对道路交通、粉尘、石油化工等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先后制订了21项有针对性的规定,并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对全国12万公里油气输送管道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对查出的3万处隐患已整改70%,计划三年整改完。依法关闭1.6万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推动16个省份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在全国第一批就筛选出事故多发的50个煤矿、50个非煤矿山、60个危险化学品、22个烟花爆竹共四大类182个重点县实行特殊监管,去年重点县事故均下降30%以上。 三是安全生产改革全面展开,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先期在8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积极推进以建立完善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等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制订25项配套制度。同时,改进作风,创新监管,实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常态化。常年做到打非治违、暗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经验交流“五个不间断”。坚持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今天的事故、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小事故当大事故、把隐患当事故对待,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四是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保障能力逐步提升。中央财政每年投入3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加大投入,加快煤矿瓦斯防治等安全技术改造。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初步建立起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全国已有120万家企业达标。加强企业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实施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一批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一批技术示范工程),取得科研成果173项。连续14年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创建了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成了7支国家矿山救援队、14支区域救援队、47支中央企业救援队和28个培训演练基地。 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暴露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还没有深深植根于基层领导干部头脑之中。有的不出事故想不起,出了事故才重视。一些地方搞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办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没有严把安全准入关。全社会安全意识总体上仍较淡薄,普遍缺乏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缺乏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和压力,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差,基础薄弱,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应急预案不完善,也不进行演练,出现险情盲目施救,导致损失扩大。全国800万矿工、4500万建筑工人和烟花爆竹等高危从业人员中80%以上为农民工,其中70%以上未接受正规安全培训,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突出,成为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是安全保障能力低。全国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分别占60%、90%和82%;煤矿中四类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超深矿井)约占30%。城乡消防隐患和农村、山区道路隐患量大面广,没有护栏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7.5万处、6.5万公里。全国“多合一”等火灾隐患360余万处。全国每年有2.5亿吨危化品通过公路来回拉运。油气输送管道非法占压、安全距离不够、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近7000处。特别令人担心的是,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很多装备设施运行时间长,陈旧老化问题突显,城市建设不断拓展与石化装置越来越近,隐蔽致灾因素增加,风险明显加大。 四是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不完善。与安全生产法律相配套的操作层面的条例细则、规程标准尚不健全。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不深入,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事故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法成本仍然较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突出。执法监督体系不严密,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五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近年来村镇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和客运大巴及校车、城乡建筑、消防等方面事故多发,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县级安监机构平均编制不到15个,人均监管600多家企业。大多数乡镇没有专职安监人员。全国3312个开发区有一半以上未设安监机构。 以上既有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因素,也有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的问题。我们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性、复杂性、反复性和突发性,时时刻刻都要把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很紧很紧,始终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是全面推动依法治理,加快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四是依靠科技进一步强化风险预控管理,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五是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六是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抓好监管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我们决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觉服从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4年至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部分统计数据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