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系列调查 自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后,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被提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使用情况如何?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究竟给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怎样的激励效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报特别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调查,从本期起推出系列报道,带领读者共同关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现状。 编者按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让“发动机”更加强劲 ■本报记者 闫 静 1.5亿元、1.1亿元、1亿元……如今,各地设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目上,上亿元的年投入已不足为奇。 从最初的只有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到如今县级乃至镇级都有各自的专项资金,从曾经仅有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到如今的上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自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后,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加大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相继在各地设立,数额越来越大,用途越来越广。 2005年,同在辽宁省的沈阳、大连两市相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成为全国首批设立这笔专项资金的两座城市,其最初设定的额度均为每年5000万元。在当时,能拥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城市寥寥无几。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独有的专项资金政策甚至成为这两个城市的闪亮名片。 时至今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不再是新闻。来自国家安监总局的一份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31个省级单位均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全国313个市级单位、2316个县级单位也都设立了这笔专项资金。其中,北京、上海、重庆所辖区、县,山西、辽宁、江苏、江西等省所辖地市、县(市、区)已全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作为政府财政用于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被用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安全生产奖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奖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监管设备装备配置等。无论从社会效益还是从经济效益上来讲,都具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起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因此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额度上也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 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3年,全国31个省级单位共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32649万元,平均每个省级单位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达4279万元。 其中,专项资金达1亿元及以上的省级单位有6个,分别是北京(1.1亿元)、湖南(1.1亿元)、广东(1.05亿元)、甘肃(1.05亿元)、四川(1.007亿元)和贵州(1亿元);专项资金为5000万元至9999万元的省级单位有5个,分别是河北、山东、江苏、江西和重庆;专项资金为1000万元至4999万元的省级单位数量最多,共15个;而专项资金不足1000万元的省级单位仅有5个,分别是天津、内蒙古、河南、广西和海南。 除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额度不断攀升外,近年来,市级、县级设立的专项资金同样增长迅猛,一些地方的专项资金数额甚至远远超过了省级资金额度。2006年,大连市便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额度调整为1亿元。此后,该市所属14个县(市、区)也陆续设立地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平均额度接近5000万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2010年起,每年安排超过5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至今已累计投入至少2亿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多数地区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继续呈增长态势,部分地区的增长额度以千万元计。如:湖南省已在今年的财政预算草案中专门提出,新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6000万元,与去年1.1亿元相比,增长了54.5%;四川省今年计划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407亿元,相比去年的1.007亿元,增长了40%;江苏省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也将增至1亿元,与去年5000万元的额度相比,增长了一倍。 在设立专项资金的同时,很多地方还出台了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高效、规范,而专项资金用途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持续增长,无疑体现出各级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而随着每一笔资金的使用到位,安全生产基础不断被夯实,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正日益改善。不过,就目前的使用状况而言,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设立规模和投入方向的规划,做到标本兼治、统筹利用,仍是很多地方在实践中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