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读本摘登⑦ 关键词:健全责任考核机制 【原文】 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导读】 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是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本条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是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是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进步,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也应与时俱进,调整优化,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权重和模型,充分体现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系统性、合理性。 2.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目前,安全生产已经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体系,但存在指标设计不合理、权重偏低、激励作用不强等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为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出完善相关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的激励推动作用。 3.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考核制度。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了2016年度考核细则,明确了基本标准和工作要求。下一步要研究制定对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同时,考虑到目前实施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主要是结果考核,导致一些地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往往重结果考核、轻过程考核,缺少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为进一步激励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改变目前只重结果的考核办法,在总结有关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4.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抓不好发展是失职,抓不好安全生产也是失职”的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各级各部门将据此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组织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