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湖路 于 2015-1-20 20:10 编辑
呵呵,非常感谢网友“生命的价值”参与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话题的讨论,集思广益的效果是明显的,受“生命的价值”网友启发,我们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思考,又从“违法行为管辖”和“日常监管管辖”引伸至更深层次的关于安监部门“领导体制”的思考。 长期以来,社会上一直有一种认识,似乎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是一对矛盾体,讲发展经济就不能讲安全生产,否则就束缚了企业的手脚,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建设工作;而讲经济建设就要放开企业手脚,不能事事尽美,其他问题可暂时放一放。 这种在粗放式经济建设环境下形成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应当在说社会上有一定的市场。但殊不知,这种以血泪和生命换取的经济增长模式,在以民本思想为普世价值的现代文明社会里,早已为社会大众所唾弃和反对,其最好的体现就是国家对安全事故追责力度的不断加大,新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安全事故的处罚上限可至2000万元,并且事故发生地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须负起监管不力的法纪责任。 所以国家的政策导向是明确的,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是和谐统一的,因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群众都能分享改革开放成果,进而实现安居乐业,而那种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次之”的认识,无疑是与有关政策精神背道而驰的,其在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同时,也影响了本地政府的经济建设形象,并且在现代的法律制度下,仅是事故的经济赔偿和相关处罚就足以让一个企业陷入困境甚至是破产,所以也有人讲安全才是企业的最大效益。 但在旧有思想和现代民本思想的撞击下,也有一些人开始视安全生产监管为畏途,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愿问、不想问,这反映在社会上一个广为流传的段子,就是说某地政府在一次研究领导分工的常务会议上,与会同志都推说分管领域已较多,而无人愿意领受安全生产工作,无奈之下会议暂时转入下一个议程,这时一个同志起身去卫生间,回来后,大家纷纷道贺,并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惊愕之余,方才明白,原来在刚才的当口,他已被大家一致表决通过,由其负责本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此,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再也无人敢随便离席。虽然这仅是一个笑话,但也折射出履职安全生产工作的艰辛与不易。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权责一致,让领导同志在免受地方各种不利因素的干扰和掣肘的同时,一心带领群众开创本地安全生产事业的新篇章,从而真正树立起安全生产工作“高压线”的权威,网友“生命的价值”所倡导的安全生产监察“垂直管理”体制,或许是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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