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电气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制定如下的操作安全规程: 1、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的规定。 2、所有的机电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3、机电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4、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5、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矿井下停送电管理规定。只有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6、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7、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8、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9、检修控制合时,所控制的开关必须打到“断”的位置,机组断开隔离刀闸手把,并摘掉离合器。 10、在对机组检修时,机组内部电控组件,需专人检查,严禁随便打开电控箱。 11、对机组试验时,在机组的控制面板处,机组的前后截割电机方向机头、机尾各站一人进行开机、停机的操作,试验前,要首先对机组周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12、在对机组电源系统检修时,首先把冷却系统的水放完,方可进行检修,以免冷却水流入电气系统。 13、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14、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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