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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搞定

楼主: 江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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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大家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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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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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在北方 发表于 2015-1-12 20:10:24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好啊,级别管辖也是我们一直关心的话题,我们搞企业的,经常是迎接完一个部门的检查,又迎来另一个部门的检查,有时甚至是一个系统的多级部门的重复检查,对他们的上门检查指导,我们在感激之余,又经常有不堪重负之感,毕竟准备一次迎检活动,是很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听说在其他一些领域主管部门中,就已经有正式文件规定了“级别管辖”的概念,比如什么“较大影响”、“重大影响”的情形分别由那一级机关负责管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我觉得是双赢的,嘿嘿,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请版主评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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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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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北在北方 发表于 2015-1-14 21:48:46 |显示全部楼层
哦,明白了,原来对安全违法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对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的层级监管,是两种不同的管辖概念啊,并且相关法律对两者均未作出明确规定,而是交给执法机关自主决定实施,嘿嘿,总算整明白了,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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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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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北在北方 发表于 2015-1-16 20:21:13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为“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喝彩,先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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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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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北在北方 发表于 2015-1-18 14:09:21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对,前人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说的好像就是这个道理,不然怎么做到"罚当其责“呢,嘿嘿,帮LZ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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