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说的话。笔者认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同样适用这句话,在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当前,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力度只能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必须严格落实,严管下才能落实责任。 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从主观方面分析,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致;从客观方面分析,则是对安全生产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容忍隐患,监管不严。 多年来,安全监管一直强调重心下移,今年又提出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五级五覆盖”,不难认识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直在向基层倾斜,如今几乎已到了最底层。然而,“下级监管太难,无法实现有效监管”的问题也就应然而生,折射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的一些弊病,行业监管不到位,分级监管不明确,属地监管没有效等等。其实,深入剖析大量典型事故案例就会发现,如果各地真正履行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应该不是问题。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各级党委、政府更是责无旁贷,必须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分级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各类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以零容忍的态度同一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才能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严厉追责。期待随着责任追究力度的不断加大,进一步形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倒逼压力,到那一天,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强劲态势必然得到巩固和拓展,从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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