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安法正在发挥着巨大作用(我与新安法约稿) 新安法执行两周年了,这两年虽然我不直接参与有关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但是,新安法的执行和落实,我时刻在关注着。可以说,新安法的贯彻落实如何时刻在牵动着我。 记得新安法刚刚实施时,我在与一些企业负责人、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交谈时发现,他们对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存在不正确的想法,认为新安法刚刚实施,有许多东西需要理顺,对执法者和执法对象都有一个适应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在实际中,我还发现当有的企业被处罚了,他们常常以新安法刚刚实施,对其中的许多内容不了解、不熟悉为借口,央求执法监管部门手下留情,给予照顾。这些错误的想法和做法对新安法的实施是一个巨大障碍,因为《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12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这中间已经为执法人员和企业留下了足够的学习和准备的缓冲空间。如果不能及时正确地实施,将失去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当时觉得这些想法和做法要不得,必须消除。因此,我针对这种错误的想法和做法,写了一篇《实施新安法要破除“缓冲思维”》,这篇文章在中国安全生产网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头版予以发表。 现在新安法实施已经两年了,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的人员都已没有了这些错误想法和做法,新安法的作用已经在各行各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已按新安法的要求,对一些不符合新安法的制度、措施逐步进行了整改。从国家到地方也陆续出台了与新安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新安法的贯彻执行也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理顺。目前,新安法已成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有力武器,各地依据新安法对违法企业加大处罚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总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生产经营单位都在按照新安法的要求履行尽着各自的义务,各自的责任。 相信在未来,新安法会为地方和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将为社会的平安、和谐发挥更大的作用,呈现出更强的威力。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