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
为保证天然气站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严格执行出入门登记制度。进入站内的非岗位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登记,严禁外来人员酒后进入站内。
第二条 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第三条 撬车进入站内,正确停在卸车位置后,当班人员与班长、司机(押运员)共同对撬车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前后轮胎处放好木楔,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司机(押运员)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按照《天然气站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天然气工艺操作规程》,做好卸车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后,进行卸车(供应)操作。
第六条 当撬车压力≤0.5MPa,空撬车与重撬车切换,卸车(供应)完毕,司机(押运员)将空撬用车头拖走。
第七条 岗位人员在撬车卸车(供应)时关闭站内大门,并上锁。
第八条 在操作过程中,按照点检标准,对管道、阀门灭火工具、报警装置等进行检查,操作过程中动作缓慢均匀,细心。
第九条在供应天燃气过程中,输送管线压力为“0”时,必须用氮气置换管线,防止空气进入。
第十条 岗位人员认真填写《天然气站岗位生产运作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撬车≤8 MPa时,当班人员通知中心调度 通知锦州北燃公司安排撬车发车。
第十二条 撬车≤3 MPa时,当班人员通知锦州北燃公司抄表员到现场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