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区及建筑物
1.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是否有足够的便于灭火的机动场地。
3.厂区交通道路的信号标志是否完好。
4.易燃液体槽车装卸时是否有良好的接地。
5.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等是否有足够的照明。
6.各种照明设施是否完好。
7.阶梯、地面、卸场等是否完好。
8.厂区内物料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二)作业现场
1. 火焰容易传播和蔓延的部位,如地板或墙壁的开口、通风和空调管理、电梯竖井、楼梯通道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2.各种动力设备的防护装置与设施是否完好。
3.出入口及紧急疏散通道有无明显的安全通道并通向安全地点。
4.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照明及布线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5.对各种火源或高温表面是否能有效地防护。
6.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的泄压比与泄压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生产中直接用水冷却和洗涤的含有大量易燃液体的污水,排放前是否经过处理。
8.对含有易燃液体的生产废水是否经过水封井排入下水道。
9.高大建筑、变配电设备、易燃液体贮罐区、突出屋面的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气的放空管和呼吸阀等,它们的避雷设施是否完好。
10.气瓶的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1.车间散发有毒气体、蒸汽、粉尘等的浓度有无超过标准,换气是否良好。
12.进风口与出风口有无污染。
(三)生产工艺过程
1.所用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在贮存中是否有发生自燃、自聚和分解等反应,有无防范措施。
2.对接近闪点或爆炸浓度极限的操作,是否严格按安全规程实施。
3.在发生异常温度、异常压力,异常反应及跑冒滴漏等情况时是否有安全可靠的应急处理措施。
4.对由于补给中断可能引起危险的原料及惰性气体,是否有可靠的补给保证。
(四)生产装置与设备
1. 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好用。
2. 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装置与设备,有无抑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损失的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