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保监察力度的加大,全民环保意识也日益高涨,目前环保评价“铺天盖地”,没有环保评价的企业一律“拉闸停电”,据说“猪圈也要环评”,据说不漫天要价。据说危化品企业给再多的钱,也不评价。 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第四条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九条 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只要是建设项目应该进行科学的环保评价,2016年前我们干嘛了?2003年我们在做什么?我们现在又能做些什么?我们是在做“亡羊补牢”的工作吗?通过环保评价我们能关掉几家企业,该关掉的企业,我们有几家敢出“环评报告”…. 猪圈应该评价,我们把猪圈建设到那儿,是有科学的数据的,建设后再评价有又什么意义,我们想到群众的意义吗?矛盾就是在“隐患堆积”中产生的。比如: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形式,有污染型和破坏型之分。工程项目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包含治理、预防和保护等各种措施。在具体评价中,应结合排水、排涝、水土保持、水质保护、大气保护、防止诱发地震、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矿藏保护、噪音防治、人群健康保护等各种环保措施的特点,分别评价其环境效益。 都有了“环评报告”,为什么我们的环境为什么还是怎么“恶劣”,环评报告不如我们脚踏实地上几台环保设备,不如我们查一查环保设备的开机率,这反而减少矛盾…. 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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