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锅炉定期检验周期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进行一次。 (3)水压试验内容。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至少保持20分钟,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 4.锅炉定期检验结论 1)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2)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3)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4)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类别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二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耐压试验的。 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 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新压力容器分为1、2、3级三个等级,在用压力容器划分为2、3、4、5四个等级, 2级: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其检验报告确定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4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 5级:应予以判废,不得继续作承压设备使用。 6.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 (2)注意用电安全。在容器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 V。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4)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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