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本岗位的安生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尽职尽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做到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冒险操作、抵制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3、新职工、新调入我厂的职工、劳务工及来厂实习的人员等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三级(公司级、部门(工段)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者才能上岗。新工人在技术熟练之前,要有师傅或负责人在现场指导下工作。否则,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起重机械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爆破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发证,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才能从事规定的特种作业,并严格按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工自发证起3个月内只能在师傅带领指导下从事简单的操作。特重工自觉按时办理复审、换证。 6、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各级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努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制度、规程、标准等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应熟知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源和控制方法,熟知本岗位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法,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使用救急工具和消防器具,做到“三不伤害”。 7、认真按照公司关于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进行作业,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保持工作现场规范化、标准化,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8、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颏带,戴正、戴稳,不得歪戴;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9、积极参加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识别隐患及控制风险,认真进行巡回检查,随时对作业现场环境进行安全确认,发现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遇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 10、发现安全事故时,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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