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
第一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超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机电设备
第十一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换入帽内.
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0~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2.5
3
5
7
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条:X光或R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P< p>>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高空作业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瘸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十三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车,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二十七条: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桃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迅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季节施工
第二十九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条:高层建筑,烟囱,不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十一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