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暑降温,硬措施来了 本报讯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在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要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本报记者) 28个省份明确高温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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