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445|回复: 1

不给员工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是违法的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17-11-22
帖子
19519

优秀版主

djclym 发表于 2016-5-23 08:42:04 |显示全部楼层

 数百平方米的制鞋车间内,没有设置任何通风设施,数十名工人正在流水线上给鞋底刷胶水,下道工序上还有更多的工人等着给鞋上鞋帮,整个车间里都弥散着一股浓烈的胶水味,然而却没有一个人戴防护口罩。

  正在对这家制鞋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的卫生监督人员向工人询问:“这么难闻的空气,你们怎么不戴口罩?”有个工人憨憨地笑着说:“习惯了。”

  据这位工人讲,来这里工作已经三年多了,企业从来没有向任何工人发放过口罩,一些工人曾经跟老板建议过,给每个工人配发防护口罩,但老板也没理会。这位工人最后说:“其实,闻时间长了,对胶水味就习惯了,大家也懒得跟老板再费口舌提要求了。”

  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检查结束后,找到该企业老板问道:

  “你知道不知道生产鞋的胶水有毒,对人身体有害?”老板不屑一顾地答道:“那怕啥,反正工人们都年轻,干两年挣点钱够回家娶媳妇就不干了。再说,这些工人大部分是来自河南安阳农村的小伙子,对目前的工作现状相当满意,因为在我这里干活,挣得钱比他们在老家时挣得多多了”。

  听了老板的话,执法人员义正词严地纠正了他的错误,并告之:生产鞋的胶水有毒,根据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的要求,企业必须要给工人配发防护口罩,还必须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治设备或设施。根据这一要求,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对检查经过做了书面记录,并给予该企业警告,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

  我国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这是关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的一项法律规定。

  上述所说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以预防、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目的的装置。“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这些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面)罩、防护耳罩(塞)、呼吸防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

  另外,这一规定中的“有效”是指:设施符合产品自身的质量标准;设施符合特定使用场所职业病防护要求,能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人体的影响途径等特点,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能阻断、吸附、衰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达到消除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或影响的目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综上所述,案例中企业没有为工人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行为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卫生执法部门给予该企业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是十分正确的,该处理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文如下:

  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第6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2)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3)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4)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6)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7)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8)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9)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管理者应当弄清的法律责任是:对于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企业,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均应受到如下行政处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同时责令限期改正。

  (2)经过上述处罚后,被处罚人仍未按照责令限期改正的要求进行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7-23
帖子
785

最佳新人 10个小时勋章 积分达人 爱心达人 活跃会员 50个小时勋章

李志龙 发表于 2016-5-23 09:33:16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来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4-18 23:10 , Processed in 0.324718 second(s), 27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