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让“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深入人心 2016年中国安全生产网刊载了《李树起: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文章,文中谈了对李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理解。笔者也深切感觉到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到安全生产的重视,对人的生命的重视。而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就必须以“生命高于一切” 为前提,让“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深入人心,扎根于全社会之中。 “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体现,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基本前提。习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生命安全的保障。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最大的爱心、责任心,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求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必须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是大非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马虎,真正把工作体现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工作中去,体现到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中去。 让“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深入人心首要的是要扎根到各级领导干部心中、脑中。特别在新常态下,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根本,以人民幸福为目标,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样的发展,才是人民需要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 让“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要求我们一切工作都要以人的生命为前提,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习总书记强调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是对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的再强调、再明确。这也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无论在何进何地,做任何事情,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任何无视人的生命、无视安全的做法都将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的严惩,青岛“11.22”管线爆炸事故、昆山粉尘爆炸事故、天津“8.12”化工爆炸事物就是很好例证,在这些事故中,大批没有尽职履责的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和党纪政纪的处分。 让“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处处以安全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社会经济要发展,人民生活要提高,必须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劳动者生命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上,做到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真正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发展的重要位置,切实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不要带血的GDP,不要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只有实现安全发展,社会才能稳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安定谐才有保障。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