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钢筋加工机械以电动机、液压为动力,以卷场机为辅导者。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半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二、钢筋调直切断机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2、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应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3、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5、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钢管中。 三、钢筋切断机 1、接送料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直平,工作台较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刃口迅速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硬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切刀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切刀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10、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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