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生命的“安全带”时刻要系牢 2015年9月11日大广高速新县境内发生货车与大客车追尾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据报道,事故的伤亡人员中有许多乘客是因为未系安全带而被甩出了窗外。 从所周知,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会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能超过人体体重的数倍。惯性力使司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坐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严重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安全带的作用就是在汽车发生事故时,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二次碰撞,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虽然大广高速事故的主要原因肯定不是乘客未系好安全带所致,但不可否认,如果乘客系着安全带,无疑将多了一份保险系数,就有可能避免或可能减少伤亡。 从这一事故案例中,反映出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乘客这所以被抛出车外,一方面说明平时安全教育不够,没有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没有培养起人们足够的安全防护意识,在平时习惯中安全这根弦绷得不紧,抱着侥幸的心理。另一方面,说明有关单位和乘务人员安全管理不严,对乘客提醒不够,对没有系好安全带的乘客没有及时督促系好,造成了许多乘客在事故发生时被抛出车外也就不足为怪了。 大广高速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无小事,一个小小的安全帽、一根细细的安全带,这些看似不起的防护,在关键时刻就有可能保住你的生命。因此,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生命的“安全带”,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职工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实际生产中,个别职工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上岗时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不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办事、简化作业程序、图省事、走捷径,怕麻烦的现象比比皆是,一旦造成事故的时候后悔已晚。这就要求我们时刻增强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重视每一个安全细节,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系紧生命的“安全带”, 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放心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