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查出的问题隐患
8月24日至28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3综合督查组分三个小组,检查了兰州、白银、金昌、武威、平凉5个地市及其15个区县,现场抽查了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粉尘涉爆等方面企业46家,共查出问题隐患164条,涉及43家企业。 对此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级高度重视国务院督查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对发现和指出的隐患和重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督查跟踪落实,整改不落实又发生问题的,不仅要追责,而且要从严处理。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省安委办将164条问题隐患整理造册、拉条挂账,分解落实到5家省安委会成员单位、5个市州、15个县区和43家企业,印发督办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限期整改,企业在整改完成前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监测监控措施;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和个人要求严肃依法处理;兰州市西固新兰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生产登记证过期、安全问题隐患严重,已经暂扣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鉴于该企业安全条件较差,兰州市计划予以关闭。 同时,省安委办将国务院督查组的反馈意见和王三运书记、刘伟平省长、黄强副省长关于问题隐患整改的批示指示印发全省,要求其他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不足,研究加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举措,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截至目前,164条问题隐患已完成整改125条,整改率为76%,剩余39条问题隐患省安委办将继续加大力度,督促相关市州、行业部门和企业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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