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安全标准化不能“拿来主义” 最近,笔者有幸地参加了几个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在审阅有关资料时发现,有的企业将其他企业的材料原封不动的复制过来,甚至连企业的名称、企业在地名称、设备名称、型号等等都没有改动,就当做自己企业的迎审材料,这种“拿来主义”的做法要不得,决不能提倡。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是必要的,把其他企业成熟的东西拿来也是可以的,因为他们在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先进的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模式,借鉴他们在安全标准化创建的先进经验,可以使我们少走弯路,降低创建成本。但是,在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时,需要开动自己的脑筯,去研究、去分析,多琢磨、多推敲,判断其经验和做法是否适用于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弄清楚 “拿来”东西哪些是需要的,哪些是不该“拿来”的,哪些是 “拿来”后需要加以改进的,让拿来的东西更适用,更完善。 学习其他企业的先进经验决不是照抄照搬。鲁迅先生曾说过:拿来主义,是自己要学会去拿 ,不要消极被动的接受,更不是照抄照搬,应该有继承、有吸收、有改进、有抛弃。就像一个病人如果照抄照搬别人的方子,很难治好自己的病,而是要针对自己病情,对症下药。同样,对于企业在安全标准化创建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他们来讲可能很管用、很实用。但是,对于别人就未必管用,未必可行。因此,对别人在安全标准化创建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方法,决不不能照本宣科,不加修改将其拿来就用,全部照搬挪用。而是需要我们在学习借鉴中创新、提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改进和修正,融入自己的东西,把别人的先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与本企业的实际结合起来,摸索出一套适合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孙锡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