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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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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09:05: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木小小 于 2015-5-5 09:08 编辑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了,做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觉得最大的变化是把我们和我们所在部门的职责写入了法律里,这是一个飞跃,同时也在每个安管的肩上增添了压力,在其位不谋其政,将属“违法”行为,做为安管,我们必须清晰意识到。同时,大家早就知道,在老版的安全生产法中,就已经把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写进了。可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人物。所以,我做了一个表格,对比一下,法律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对于人员的职责是怎么分配的。你的这些职责都写进职务说明书、岗位责任制或者你的职责当中了吗?有兴趣的同行都来各抒己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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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huatcp 发表于 2015-5-5 09:29: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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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重大;关键靠主要负责人资源支持;  不然责任都推到安全管理人员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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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彤彤的太阳 发表于 2015-5-5 09:50:42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就遇到了 安管人员职责的第七条问题  
我们一直走了形式   没人关注
然后我领导就让我一个人复查  然后没下文了
怎么在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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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rong98 发表于 2015-5-5 10:31:17 |只看该作者
关键要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如果他不重视,法律再怎么规定也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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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11:15:14 |只看该作者
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和事故报告这三个职责是写在主要负责人的职责里,在安全管理人员(机构)的职责里没有体现的,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关于这三方面的事我们可以不管了。主要负责人做到哪,就算到哪?那他做错了,也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吧?我们要不要提出建议呢?很矛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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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11:23:47 |只看该作者
红彤彤的太阳 发表于 2015-5-5 09:50
我现在就遇到了 安管人员职责的第七条问题  
我们一直走了形式   没人关注
然后我领导就让我一个人复查   ...

这个问题,完善一下《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然后按照制度里的程序落实就没什么问题了。至于落实到什么程度,存在太多的变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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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m9395 发表于 2015-5-5 11:26:49 |只看该作者
能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呢,除非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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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11:30:4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木小小 于 2015-5-5 12:06 编辑
lxm9395 发表于 2015-5-5 11:26
能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呢,除非转行

从法律的描述里看得出,当你踏上了这条船,如果管辖范围内发生不幸,就基本上没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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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16:11:49 |只看该作者
lirong98 发表于 2015-5-5 10:31
关键要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如果他不重视,法律再怎么规定也没有用!

是的,主要负责人有守法的概念很重要,那样才可能会产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机构,否则都弄个其他岗位的人员来充数,安管就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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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小小 发表于 2015-5-5 16:20: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木小小 于 2015-5-5 16:27 编辑
taihuatcp 发表于 2015-5-5 09:29
责任重大;关键靠主要负责人资源支持;  不然责任都推到安全管理人员手里

责任是到关键时刻才去区分,看看那些因事故而受处罚的同行,确实感觉压力山大。但是实际工作中,也如你所说,主要负责人把工分好了,各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去完成任务还好办,就怕是遇到那些权责不清的主要负责人,那么这些与安全相关的工作内容就都成了安全管理人员的事了,你做的事你当然要负责了。实不相蛮我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我是做了不少别人应该做的事。但是,我基本上把握一个原则:制度文件里规定的时候该谁做写谁;实际操作中,我监督;他不做我也可以代他做,署名的时候,我就不抢功了,该谁做谁签名。这种无奈也只有安管才能体会得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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