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4·14”火灾4人因渎职获刑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襄阳市“4·14”重大火灾事故4名责任人3年3个月至4年不等刑罚。 2013年4月14日6时许,位于襄阳市的一景城市花园酒店二层迅驰星空网络会所发生火灾,导致酒店整栋建筑二层以上大部分过火或过烟,造成14人死亡、4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樊城区检察院对涉嫌渎职犯罪的4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原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严宏文,因违规决定为迅驰网吧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襄阳市樊城区城管局中原中队队长雷学谱,因对迅驰网吧违章行为未予依职权查处,甚至不让查处,致使迅驰网吧正常开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襄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一大队队长凌云,因违规为迅驰网吧办理了营业场所变更和网络经营文化许可证,对迅驰网吧违规行为未予以处罚,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原襄阳市文化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范宏跃,因对迅驰网吧超时经营问题未予以监管和查处,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刘志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