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56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西桂平致20死沉船事故案4名事故责任人获刑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9-21
帖子
17569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cnjsjjjp 发表于 2014-7-5 22:37: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正义网桂平7月5日电(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吴家文 杨剑锋)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2012年桂平“3-11”沉船事故一案7月1日做出判决,事故责任人均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李桂雄和陈汉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李达森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黄信英被判处有期徒型三年缓刑四年。

  2012年3月11日上午,由船长陈汉超和李桂雄轮流驾驶的桂平锐丰船务公司锐丰329号船,从藤县装载1900余吨瓷沙途经桂平市浔江东塔河面时,与下行的李达森驾驶的石咀客渡035号船相遇,锐丰329号船鸣笛要求035号船避让,锐丰329号船长陈汉超认为035号船会避让,就指令李桂雄按原来航线行驶,结果导致两船碰撞,035号船沉没,致使该船48名乘客全部落水,其中20人遇难。

  经调查认定,锐丰329号船负事故主要责任,石咀客渡035号船负次要责任。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我是老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7-4 03:42 , Processed in 0.309730 second(s), 31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