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论坛

 找回网站密码
 注册易安网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查看: 141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误入维修电梯坠井骨折

[复制链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最后登录
2020-9-21
帖子
17569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cnjsjjjp 发表于 2014-6-3 06:55: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余女士在上班时误入维修中的电梯,掉进电梯井摔骨折。记者昨天获悉,因电梯公司未尽到警示义务,顺义法院判决其赔偿余女士12万余元。
  29岁的余女士是一家啤酒公司员工。她起诉称,2013年4月25日,她途经厂房唯一电梯通道时,电梯门开着一道缝,刚好够她通行,电梯内无光线,她以为正常运行,结果踏入电梯后坠入电梯井受伤,被诊断为腰2椎体骨折脱位。事发后,她得知该电梯在维修,但电梯公司没有放置警示标志,故起诉要求电梯公司赔偿23万余元。
  电梯公司辩称,其在电梯内门旁边墙上张贴了“正在施工、请勿使用”的警告内容,电梯口也放置一个大啤酒桶,尽到了相应注意义务。公司不同意赔偿,并索要垫付的2.4万余元费用。
  法院认为,电梯公司即使张贴了警示语并放置啤酒桶,但在扎啤车间昏暗的光线下难以发现,可以认定电梯公司未尽到警示义务。余女士在电梯门仅部分打开、电梯内无光线的情况下仍乘坐电梯,是对自身安全的严重忽视,也有一定过错。法院认定电梯公司承担50%的责任,赔偿余女士12万余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4万余元,还应支付9.7万余元。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转发到微博
我是老界

司令

Rank: 12Rank: 12Rank: 12

最后登录
2017-6-19
帖子
1042

论坛元老

沙发
wdj1980 发表于 2014-6-19 17:53:12 |只看该作者
防护措施不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连长

Rank: 4

最后登录
2016-5-28
帖子
17
板凳
建顺岑 发表于 2014-6-24 19:47:4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连长

Rank: 4

最后登录
2016-5-28
帖子
6
地板
吟亮长洁 发表于 2014-7-9 04:36:0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易安论坛 ( 京ICP备11028188号  

GMT+8, 2024-11-9 05:11 , Processed in 0.291806 second(s), 30 queries .

© 2006-2014 易安网.

易安论坛程序支持:Comsenz Inc & Discuz!X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