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安全第一”,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目标的管理活动,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安全的管理。所谓“预防为主”,是说安全生产管理,不只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更重要的是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工作是永远没有完结的,安全生产的方针必须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