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控制 全面实施职业健康许可制度
强化源头控制 全面实施职业健康许可制度
孙锡云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安监部门的在职业健康方面的执法主体已经确立,各项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但是,笔者认为,要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必须强化源头控制,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许可制度。
一是将职业健康纳入前置管理,强化源头控制。有关部门在改快制定有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前(如建设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工商执照等)必须经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健康审查后方可办理有关许可;项目设计、施工前需经安监部门审查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
二是制定职业健康审查的有关程序和规定,明确审查的内容和步骤。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对职业健康的不同要求,尽快制定不同行业的职业健康审查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明确职业健康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审查内容,实现职业健康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职业健康工作到位。安监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要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对已建的项目要督促其尽快履行有关手续,办理职业健康许可。对拒不执行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