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原因查明38名责任人被处理
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原因查明38名责任人被处理
山西长治“12·31”苯胺泄漏事故原因查明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重大污染
38名责任人被处理;负领导责任,长治市市长被提名去职
■□本报记者 李 仑 通讯员 牛 祥 贾虎瑞
【2012年12月30日,位于山西省长治市的天脊公司方元公司发生苯胺泄漏事故,8.76吨污染物排入浊漳河,导致下游邯郸、安阳等地大面积停水。事故发生多天后,消息才向外界披露,引起多方质疑。
今年2月20日,事故处置工作组通报称,浊漳河水污染事件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负有责任。】
3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
●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市长负领导责任被提名去职
2月20日,山西省苯胺泄漏事故处置工作组向媒体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调查认定,浊漳河水污染事件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是一起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企业、相关政府及其部门对此负有责任。据透露,此次事件共处理有关责任人员38名,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事故发生后,山西省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省事故处置工作组,由安监部门组成工作组深入长治市化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顿。事故调查组查明了原因,认定了责任,责任人受到处理。
山西省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严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另外,长治市市长张保因对苯胺泄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委决定,提名其不再担任长治市市长职务。
劣质软管破裂是直接原因
●日常巡检不到位,8吨多苯胺流入浊漳河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介绍,2012年12月30日,方元公司储运车间成品罐区当班人员,未按规程操作和检测,导致进料管道上存在质量问题的金属软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到围堰内。
由于日常巡检维护不到位,工作人员对罐区与围堰外相通的雨水阀未完全关闭的隐患没能及时发现并处置,导致部分苯胺通过雨水阀流入排洪渠,并进入浊漳河。又因当班人员未按规定定时巡检,没有及时发现苯胺泄漏。
发生破裂并导致苯胺泄漏的金属软管由北京首航五环工业工程公司生产。经查,该公司无金属软管制造资质,破裂的金属软管存在质量问题。
经调查测算,苯胺泄漏总量为319.87吨,流出厂区134.29吨,其中流入浊漳河8.76吨。
据最新环境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浊漳河王家庄断面(出山西省断面)、红旗渠源头苯胺浓度连续稳定达到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挥发酚浓度连续稳定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限值。
上报迟缓,事故处置不力
●责任意识淡薄是事故主因之一
此外,刘大山介绍,事故发生后,企业误报苯胺泄漏量为1吨至1.5吨,迟报事故及事件信息,误导和延误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准确判断和快速处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迟缓、应急处置不力。
事故处置工作组表示,责任意识淡薄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报称,天脊公司企业管理混乱,不严格执行日常巡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部分职工存在失职渎职。2012年12月31日7时45分,天脊公司发现苯胺泄漏,但至16时30分,企业才第一次向潞城市环保局报告。
在此次事件中,长治市政府应急部门负有信息上报迟缓的责任,应急处置不力,未及时将环境事件信息通报下游省市有关部门。
据了解,1月5日12时,长治市政府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省政府报告,此时距泄漏事故发生已有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