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撞人案:该反思的不仅是“官二代”
校园撞人案:该反思的不仅是“官二代”
[新闻背景]10月16日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校区,一辆轿车撞倒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后,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但李启铭却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事故处理民警经对李启铭采血检测,鉴定为醉酒驾驶。该肇事男子的父亲确为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媒体和网友的批判和反思。
反思一:交通肇事后,司机为什么那么狂?
漫画:我是“官二代”
原因一:“危机公关”
如此高调的姿态,肯定非一朝一夕养成。也即是说,或许因为此前借助父亲大名占尽了便宜,才会有“权力通吃”的心理状态,也才有紧急状态下喊出父亲大名的自然反应。
原因二:权力通吃
其实官二代之所以如此嚣张,起因还是在现实中见惯爸爸的权力无所不能、屡试不爽——能够轻而易举打破司法、行政各领域之间的壁垒,完成权力通吃。
原因三:教育失败
如果是一个接受了完整良好教育的人,便会主动遵纪守法,身为公安局长的儿子,更不会在校园内酒驾,即便酒驾肇事,更不会选择逃逸,可见,李启铭接受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是失败的。
反思二:校园内超速,管理人员那去了?
情况说明:校园是师生聚集的地方,河大新校区有两万多学生,该学校进门有警示牌,要求时速5公里之内。但是,大部分目击学生称李启铭当时的车速为“70码到80码”。还有人根据经验判断,其车速应在40码左右。无论70、80码还是40码,都严重超过了规定,校内管理人员哪儿去了?
学校反应:新华社记者致电河北大学校办室,面对记者提出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他表示,承认管理上存在漏洞,学校会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出了这种事不能全怪学校。他说“国家一直下大力度抓矿难,照样有很多砸死人事件”。
折射问题:可以说,李衙内的车速戳中了校园管理的软肋。不妨将目光拉远,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安全事件并不少见,如何减少校园安全事件,同样是包括学校管理者在内的公众,所亟须关注的社会问题。
反思三:校园内道路是否适应于交通肇事罪?
否:河北大学一位法学教授认为这一事故更应定为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交通肇事罪。因为学校道路并非公共道路,因此不适用于交通法。
是: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校内道路仍为公共道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周泽说,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故意,但肇事车主几乎在主观上都并不愿意发生事故,他认为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对肇事车主进行刑事拘留是正确的做法。
编后:校园撞人案折射出许多安全隐忧。
从几位律师对校园撞人案的罪名的分歧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处理小区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园发生车祸在近年来时有所闻,现在,轿车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不仅许多家庭都拥有小汽车,甚至一些在校学生也拥有小汽车。汽车在成为寻常之物的同时,校园也变得不再像过去那样安全和宁静。像过去那样管理校园,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对这些特殊领域里的管理,制度和法律应当跟上汽车时代的脚步。
此外,校园安全管理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既然校园内限速5公里,那么为什么校园内进来了醉驾的“飙车党”还置之不理,任其横行呢?国家的法律再健全,校园的制度再完善,一旦遭遇“软执行”就会失去本来的意义,校园安全便无从保障。事故过后,新华社记者致电河北大学校办室,面对记者提出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他表示,承认管理上存在漏洞,学校会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出了这种事不能全怪学校。他说“国家一直下大力度抓矿难,照样有很多砸死人事件”。从这番话中,笔者看到的更多是对责任的推脱,而不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不禁让笔者对校园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在这起事故中,除了“官二代”,还有一个关键词是“醉酒驾驶”,在全国上下如打击“过街老鼠”般严惩酒驾的局面下,这位“官二代”李启铭还敢醉驾并逃逸,不知道是“官二代”的身份给他撑腰还是单纯抱着不会被查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实则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