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
截至2014年12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19亿元(中央投资31.1亿元,地方投资87.9亿元)。
公共安全基础建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至2015年落实中央专项投资26.2亿元,带动地方投资62.2亿元,为全国289个市级、2497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补充更新现场监督检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监管执法五类装备35.9万台(套),执法交通工具7953辆,新(改、扩)建办公业务用房81.8万平方米。

全国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达标率由2010年底的不足20%提高到60%。
全国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交通工具配备达标率由2010年底的35%提高到71%。安全监管监察基础得到夯实,重点地区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工作迈入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国家级重大事故防范能力建设
中央投资7.7亿元建设13个矿用新材料、新装备安全准入分析验证中心实验室和1个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综合管理系统正式启动,项目将于2016年建成。届时,矿用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准入验证率将达到100%,因不安全设备引发的矿山重大事故将得到有效防范。
中央投资5.6亿元,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热防护、职业病危害4个实验基地。
中央投资2.7亿元,在河北、湖南和重庆建设辐射全国,涵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安全监管监察领域的华北 、中南、西南3个国家级执法综合实训基地。
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能力建设投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升两降”。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提前实现控制目标。特别是煤矿已经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实现了煤炭工业发展史上的突破。
“十三五”能力建设前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加快大基地、大数据、大能力、大文化4个重点领域的综合建设,优化安全生产治理环境,全面提升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大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大基地领域综合建设,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入手,研究提出一批国家级安全工程实验基地,国家安全生产综合演练基地,国家矿山、化工、城市安全等重大事故风险防控中心等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提升国家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大数据领域综合建设,从构建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做起,解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大隐患治理问题,组织一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现场执法能力、远程预警与监控能力等大数据类重大建设项目,实现安全监管监察从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变。
大能力领域综合建设,把基层一线作为安全生产的主战场,重点突破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一批有效提升现场监管监察技术水平、事故分析鉴定能力、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等大能力类重大建设项目,全面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援、事后处理的监管监察方式改革创新。
大文化领域综合建设,把动员人民群众参与作为安全生产治理的有效途径,坚决秉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实现“零死亡”目标作为企业和全社会最根本的、自觉的价值追求,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宣教能力类项目,牢牢把握安全生产舆论主动权、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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