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杂谈:强制培训驻矿安监员好
强制培训驻矿安监员好
安全执法的驻矿安全员,决不能是聋子的耳朵——配搭,更不能是法盲。尤其是新招收的,都要经过系统培训,这是保证其履行责任的前提。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安全执法人员,他们没经过严格的训练,甚至是南郭先生。驻矿安全员的素质决定安全执法的程度,如果他们对矿山不熟悉,对有关规章制度不了解,甚至是睁只眼闭只眼,很难发挥作用。那么,培训什么?在我看来:一是政治品质,忠于职守。即使业务再精,但在原则问题上,打折扣,仍然失去安全监察作用。比如,矿难瞒报问题,有的驻矿安监员失责,放任自流,结果事故不断,给人身安全和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很大损失。所谓政治品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二是业务精。非但精通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而且还要熟悉煤矿生产过程,知道哪里容易发生事故,哪里是危险源,都要了如指掌。比如,遵义市对2013年新招的118名煤矿驻矿安监员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培训期间将就煤矿灾害防治技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安全生产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四是既然是培训,就要手指口念,真正学到知识,起到安全哨兵作用。据了解,有一定比例的培训,基本上是水过地皮湿,其原因:培训时间少,学的知识不多;培训走过场,甚至是一知半解;考核不认真,是伪培训。在笔者看来,安全培训这道关口把不住,很难不出事故。对培训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不允许上岗。像遵义市那样,采取强制培训,炉火纯青,一个顶一个,不滥竽充数,真正起到驻矿安全监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