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内部试题(十六)
简答题:
1、 ×月×日凌晨,某酒店二楼火锅城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火灾烧损面积65平方米,造成30人死亡(其中男19人,女11人),13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人民币。
一、事故概况和经过
某酒店是由A市乡镇企业局与B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合作兴建,其中B市蔡屋围股份公司占大楼40%的股份;A市乡镇企业局占大楼60%的股份。酒店1986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楼高9层共31米,建筑面积7130平方米,一楼是大堂、商场,二楼是餐厅,三到九楼是客房。1994年9月,A市乡镇企业局将酒店整栋大楼承包给B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经营和管理;该公司总经理姜和又将二楼餐厅多次转包。起火前,二楼火锅城由四川人姚某承包,三至九楼客房由姜某负责经营管理,某酒店法定代表人仍是A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欧某。
起火当晚,某酒店入住旅客243人,其中有外地来深圳的旅游团6个共139人,其他住客及员工共104人。
二、火灾发生经过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发当日凌晨1:50时,有人发现某酒店二楼火锅城靠北角的房间起火,即告知在一楼大堂值班的保安员,保安员扑救不及,火势蔓延,打“119”电话报警,市公安消防局指挥中心于2:16时接到报警,先后调动了罗湖、田贝、笋岗、上步、福田等5个消防中队,共13台消防车120名消防员赶到现场灭火救人,由于采取措施得力,仅用10分钟就将火扑灭,同时抢救和疏散出旅客222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组在公安部、省公安厅领导和专家的指导下,经过深入调查,查明“7?17”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火锅城楼面经理刘某,于
(二)火锅城没有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对员工未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忽视用电安全,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火灾时无领导值班等,是此次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B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承包端溪酒店的经营管理,防火制度不完善,消防水阀门被关闭,安全疏散口上锁,防火门长期被打开;酒店服务员、保安员未组织旅客疏散,报警不及时;同时,住店旅客自救能力差,缺乏自救自防的常识,是这次火灾事故造成人员惨重伤亡的重要原因。
(四)A市乡镇企业局作为端溪酒店的业主、大楼的产权单位,将该酒店对外承包,收取租金,以包代管,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不到位,是导致这次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问题:
1.这起火灾事故如何进行责任划分。
2. 这起火灾事故教训是什么?
3. 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是什么?
标准答案:
1.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意见
(1)单位责任
①火锅城没有建立防火制度、防火组织和值班制度,对员工未进行过消防常识培训,致使员工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忽视用电安全,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共同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为严肃消防法规,建议消防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其经济处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②B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是酒店的总承包单位,防火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不落实;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防火门长期被打开,防范措施不力,对造成特大火灾事故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应共同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为严肃消防法规,建议消防监督部门依法给予其经济处罚。
③A市乡镇企业局是某酒店的业主、大楼的产权单位,将酒店大楼对外承包、收取租金,以包代管,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致使二楼楼梯口的违章建筑一直未能拆除,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应负责筹集并承担这次火灾事故伤亡人员的全部医疗和善后处理费用。
(2)有关人员责任
①刘某火锅城楼面经理,在宿舍内使用电风扇,外出时未将电风扇电源关闭,致使异物进入电风扇罩内,影响电风扇正常转动,加大负载,引起电机电流增大,使电风扇电源线过热燃烧引燃周围的可燃物酿成火灾。防火观念淡薄,用电疏忽大意,是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②姚某某酒店二楼火锅城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在承包经营中,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没有组建防火组织,没有制定防火制度和值班制度;对员工未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员工防火意识淡薄,用电管理混乱。发生火灾时,因无人值班,未能及时发现和扑救初起火灾,姚知道发生火灾后,一直逃避,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处理善后工作。对消防工作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工作失职,应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姜某B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在承包端溪酒店经营管理中,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防火组织和义务消防组织不健全,没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防火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确;没有制定灭火应急方案,没有对员工和保安人员进行过正规的消防培训;酒店发生火灾时服务员和保安员不会使用灭火器灭火,不会组织旅客疏散,未及时报火警;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火灾发生前,消火栓管道阀门关闭,导致起火时,因消火栓无水,无法扑救初起火灾。酒店安装的防火门长期被打开,发生火灾后使大量有毒的浓烟顺楼梯通道扩散到各楼层,造成众多人员死伤。管理混乱,工作失职,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应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贺某某酒店工程部经理,在负责酒店室内消火栓系统使用、管理、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火灾发生前,消火栓管道阀门被关闭;起火时,因消火栓无水无法扑救初起火灾,造成火势迅速蔓延。发生火灾后,贺逃避在外,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和处理善后工作,对这次特大火灾事故应负管理责任。建议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⑤A市人民政府驻深办事处主任欧某,作为某酒店的法定代表人,将酒店承包给B市昌鸿国际贸易公司经营管理后,对酒店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对此次火灾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A市人民政府给予其纪律处分。
2. 事故教训
(1)这次事故说明,全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未把“预防”放在第一位,在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2)这次事故说明,一些企业在生产中,没有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只顾赚钱,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企业管理混乱,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仍然很多。
(3)这次事故说明,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企业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没有制定各种事故的防范措施;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当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无人指挥,加大了事故损失。
(4)这次事故说明,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不力。近几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各项专项治理的活动一直未间断,也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出了整改指令书,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一些企业的整改情况未能跟踪到底。
(5)这次事故说明,全市性的安全教育不够。近年来,尽管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安全生产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但从多次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来看,都存在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缺乏安全基本常识,不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逃生和自救能力差等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还需进一步加强对市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3. 整改措施
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采取以下措施:
(1)事故发生当天,立即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各区、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召开事故现场会。要求各单位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新闻单位积极做好对这次火灾事故的报道工作,宣传各种安全生产常识,以教育全体市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市安委会在事故发生当天,立即发出通知,组织各区、各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旅游、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中、低档旅馆和娱乐场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检查,坚决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要求在宾馆、酒店和文化娱乐场所配备防毒、防烟面具。
(3)决定在7月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8月份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月”活动,以消除、控制重大事故隐患为目标,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会同市贸发局、文化局、经发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是高层楼宇、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和企业中存在的“三合一”、“四合一”等火险隐患;由市建设局牵头,开展全市燃气安全、建筑物质量隐患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由市劳动局牵头,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特种设备的专项治理;由市运输局牵头,会同市交管局、港务局、港监局,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进行跟踪监督,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单位,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通过8月份的综合整治月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快对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监督部门的监察力度。
(4)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体系。要求各单位贯彻《深圳市重大事故隐患暂行管理办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落实整改措施;确定市、区、镇安全生产重点防护单位,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存在潜在危险性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
09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内部试题(十七)
简答题:
1、 ×月×日,某厂发生一起液氯钢瓶容器爆炸特大伤亡事故,炸毁厂房建筑物417平方米,10吨液氯扩散,波及7.35公里,造成59人死亡、779人中毒住院、400多人门诊治疗,临时疏散居民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影响100多个企业生产。这是建国以来发生最惨重的一起液氯钢瓶爆炸事故。这起事故发生的致因是在充装液氯时没有洗罐,罐内残留杂质引起化学反应,造成钢瓶爆炸。
问题:
参照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以上事故是什么类型的事故?起因物、致害物分别是什么?
标准答案:
参照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伤亡事故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确定的,而不是依据致害物来确定的。在本案例中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是钢瓶容器爆炸,直接引起死亡或中毒的致害物是液氯,所以这起事故类别为容器爆炸,而不认定为“中毒窒息”事故。
09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内部试题(十八)
匹配题:
×月×日18时15分,某炼油厂油品分厂罐区发生爆炸,引起310号油罐燃烧,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9万元。
事故当日13时许,某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工人黄某某在当班期间,发现310号油罐油面高度已达14.21米,接近警戒高度14.30米,黄马上向该厂总调度进行了报告,并向总调度请示310号油罐汽油调合量。根据总调度的指示,黄某某进入罐区将油切换至304号油罐。13时30分许,黄在给31O号油罐作汽油调合流程准备时,本应打开310号罐D400出口阀门,却误开了311号油罐D400出口阀门。15时许,黄开启11A号泵欲对310号油罐进行自循环调合,由于错开了311号B400出口阀门,实际上此时310号油罐不是在自循环,而是将311号罐中的汽油抽入310号油罐。15时40分,仪表工陈某某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310号油罐油面不断上升,随后计算机开始“高位报警”,陈当即让黄到罐区去核实一下310号罐的油面高度,黄却误认为是计算机不准确,没去核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16时,在交班时违反规定,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17时50分,310号油罐的汽油开始外冒,部分汽油挥发,在空气中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18时15分,江苏省洪泽县第二建筑公司工人吕某某驾驶手扶拖拉机路过罐区11号路时,排气管排出的火星遇空气中的爆炸混合气体发生起火爆炸,吕某某被当场烧死,当班工人被严重烧伤抢救无效死亡。310号油罐当即燃烧,17小时后被扑灭。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黄某某对工作不负责任,误开阀门,造成311号油罐汽油窜至310号油罐,当计算机报警后,黄掉以轻心,没有进行现场核实,致使310号罐油满外溢,并且违反现场交接班制度、双点巡回检查制度,以致没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错误的流程。黄某某对这一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负有直接的责任。其行为触犯《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以上情形回答下列问题,1-4题为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代码填写到题干括号内。共8分。
1.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是()。
A.没有直接责任者
B.黄某某
C.陈某某
D.吕某某
E.接班工人
2.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A. 黄某某对工作不负责任,误开阀门,致使310号罐油满外溢
B. 罐区附近机动车排气管未加火星熄灭器
C. 仪表工陈某某未亲自核实310号罐的油面高度
D. 接班人员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
E. 总调度油面高度数据显示不正确
3. 这起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是39万元,若财产损失价值30.9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是5.6万元,那么善后处理费用是()万元。
B. 2.5
C. 8.1
D. 33.4
E.75.5
4. 如果310油罐储存的是汽油,该油罐的油面高度是14m,油罐是直径10m的圆柱体,则该油罐储存的汽油重量是()吨,()重大危险源。(油罐的充装系数是85%,汽油的密度
750kg/m3,汽油临界量贮存区为:20吨)
B. 11.0 不构成
C. 82.5 已构成
D. 701.0 已构成
E. 1099.6 已构成
标准答案:B,A,B,D
09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内部试题(十九)
简答题:
某金矿“3?7”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01年3月7日16时20分左右,某市金矿五坑发生特大CO中毒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经调查查证,这是一起CO中毒特大责任事故。
一、矿井概况
某市金矿系地方国营矿。生产能力为日采选矿石175吨,属国家中二企业。1994年,某镇岳渡村委在某市金矿矿区界外1300m、岳渡村南200m处开挖坑口(岳渡坑口)。同年,该村越界与某市金矿五坑口7中段打穿。在1997年小秦岭金矿区矿山治理整顿中,市矿山治理整顿指挥部责令某市金矿在岳渡村坑口内1000m处将巷道炸毁。1998年,岳渡村再次将坑口扒开,并于1999年又与某市金矿8中段打穿,造成义寺山金矿停产1个多月,后经市黄金办等单位协调,由岳渡村开采430~485m标高段的矿石,时间截止到2000年9月30日。期满后,因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2000年11月,在市黄金局协调下,某市金矿与岳渡村就五坑口和日处理100吨矿石的选厂达成《抵押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由某市金矿为岳渡村提供5中段主运输巷道、主斜井和7中段平巷至10中段平巷区域之间(即标高455—350m)探采权。同时启用已关闭的非法坑口岳渡巷。岳渡村向某市金矿缴200万元,负担某市金矿98名职工工资及福利,时间至2001年11月10日。岳渡村因资金不足,又将坑口和选厂交村委主任马某某经营,马某某除履行合同规定条款外,还向岳渡村缴10万元。2000年11月15日,马某某又将上述区域采掘工程发包给山阳工程处(无法人资格)。
二、事故及抢救经过
2001年3月6日晚9点左右,某市金矿五坑口下井16名矿工。在五坑口8中段以上作业的12名工人,发现巷道内有少量烟气从岳渡巷方向漂来,受其影响,民工出现头晕体软,轻度中毒症状,随即返回地面,向民工队负责人王某某(事故中死亡)汇报了情况。其他4人在9中段工作,因风钻有足够新鲜风供应未受某影响。与此同时,井下电路跳闸,送不上电。王某某骑摩托车到岳渡口与马某某(岳渡村村民、负责看护岳渡坑口)一同进岳渡巷查找故障,发现巷道内约760m处坑木着火,顶板冒落,便立即组织马某某、窦某某等人灭火。经半小时扑救,将冒顶着火段外侧明火扑灭。
3月7日上午民工队主管生产负责人樊某某(事故中死亡)到井下派完活后,带领民工谭某某(事故中死亡)从8中段前往岳渡巷查看火情。下午4时中班上班后,民工队另—管生产的负责人赵某某(事故中死亡)得知樊某某和谭某某查看火情后未返回地面,随后带领民工汪某某、谭某某、韩某某,史某某、廖某某(均在事故中死亡)下井到岳渡巷寻找樊某某和谭某某。至此岳渡巷内已进入8人,一直未返回。这一情况被井下绞车孙某某(事故中死亡)发现后,通过电话报告了在地面的王某某。王某某立即带领3名民工下井寻找。与此同时井下4点班工人上班途经岳渡巷与8中段之间的暗斜井时,鲍某某(民工,风钻手)CO中毒晕倒,当班工人马上用矿车把他送到地面。同时在井下展开抢救工作。
3月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井下第—名CO中毒民工鲍某某被抢救出井。井下发生事故的消息被住在井口附近的民工得知,30余名民工救人心切,盲目入井开展抢救。同时,岳渡村五坑口负责人之一阎某某,一面派人到医院取氧气袋并请求救援,一面亲自开车到市消防队报警。17时50分左右,市医院急救中心两辆救护车,6名医护人员赶到五坑口,对CO中毒人员实施抢救。18时03分,市消防大队赶到现场,简单了解情况后于18时15分向110报警。同时,组织消防队官兵立即投入抢救工作。18时加分左右,20名CO中毒人员被抢救出洞口,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其中4人死亡。其余16人经抢救脱险。
市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后,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18时50分左右,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公安、劳动、黄金等职能部门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立即制定紧急救护方案,对救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遏制了民工盲目营救的混乱局面。随后。组织28名消防战士由1名民工带队分三组连环保险下井侦察。到达8中段平巷西段。未发现死亡人员和中毒民工。在这次侦察中,1名民工和4名消防人员CO中毒,被其他消防战士抢救返回地面,经抢救脱险。20点30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听取现场抢救情况汇报后,因对井下情况不明,为避免伤亡事故扩大,立即决定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矿井。同时指示,调动市矿山救护队开展井下救护工作。
市煤管局矿山救护队于3月7日23时左右接报后,救护队王副队长带领6名救护队员于3月8日凌晨2时30分赶到事故现场,救护队书记卢某和队长李某随后乘吉普车赶到。查看了图纸并听取矿工汇报后,于3时左右由王某带领全体救护队员入井侦察。在岳渡巷暗斜井处,平巷以东240m左右发现第一具尸体,再向东180m左右范围内相继发现5具尸体。随后,又向东侦察300m左右,未发现伤亡人员。
救护队员下井后,岳渡村副主任严某找到某市金矿矿长王某,协商如何瞒报这起事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5时30分左右,王某和李某下井了解救护情况,途中王某向李某表达了这种请求。李某表示同意。并指示救护队员把6具尸体留在井下。救护队员将6具尸体移放到连接岳渡巷与8中段平巷的暗斜井绞车平台处。救护队员返回地面后,李某按照严某、王某的授意,向在现场的市领导汇报侦察情况时,隐瞒了井下发现6具尸体这一事实。为此,岳渡村多付救护队6000元。
问题:
1.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2.发生重大事故瞒报,我国法律有何规定?
标准答案:
1. ①和金矿五坑口相连的非法坑口岳渡巷起火产生大量的CO,造成人员中毒是直接原因;②盲目下井救人是事故扩大的直接原因;③安全知识教育欠缺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2.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第十六条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降级的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09年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内部试题(二十)
案例分析题:
1、 ×月×日14时7分,某发电厂与l号机组配套的锅炉发生了炉膛爆炸,造成死亡23人,重伤8人,轻伤16人;锅炉标高21米以下损坏情况自上而下趋于严重,冷灰斗向炉后侧塌倒呈开放性破口,侧墙与冷灰斗交界处撕裂水冷壁管31根,立柱不同程度扭曲,刚性梁拉裂;水冷壁管严重损坏,有66根开裂;炉右侧21米层以下刚性梁严重变形,三台碎渣机及喷射水泵等全部埋没在内。事故后,清除的灰渣堆容积为934立方米。停炉抢修132天。这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80万元。
该锅炉是由美国ABB—CE公司制造的亚临界一次再热强制循环汽包炉,额定主蒸汽压力18.2兆帕,主蒸汽温度540℃,主蒸汽流量2008吨/时,锅炉于1989年制造,
事故前锅炉运行存在以下不正常情况:
锅炉在运行中于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锅炉严重结渣。严重结渣造成的静载,加大了块焦渣下落的动载,致使冷灰斗局部失稳,导致侧墙与冷灰斗连接处的水冷壁管撕裂;裂口向炉内喷出的水、汽工质与落渣入水产生的水汽升温膨胀,使炉内压力大增,并使冷灰斗塌陷扩展;炉膛水冷壁的包角管先后断裂,喷出的工质容数量大增,炉膛压力陡升。在渣的静载、动载和工质迅速扩容的压力的共同作用下,造成锅炉21米以下严重破坏和现场人员重大伤亡。
锅炉严重结渣和再热器、过热器局部管壁温度超温与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受热面布置不完善以及运行指导失当有直接关系,它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电厂运行管理及上级领导部门管理指导方面也存在一些严重问题。
根据以上情形回答下列问题,1-3题为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4题为多选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错选、少选均不得分,请将正确答案代码填写到题干括号内。
1.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应对设备进行专责管理,即()。
A.设置专门司炉人员操作设备
B.设置专门司炉人员和专门的技术人员操作管理设备
C.设置专门维修人员对锅炉设备进行维修
D.设置专门检验部门对锅炉设备进行检验
E.设置专门机构、责成专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管理设备
2. 实施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单位须取得()核准资格。
A.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
B.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
C. 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的
D.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
E. 公安部的
3.首次启动锅炉或长期不用的锅炉重新启动,其启动步骤是()。
A. 检查准备——烘炉——上水——煮炉——点火——升压——暖管与并汽
B. 检查准备——烘炉——上水——点火——升压——煮炉——暖管与并汽
C. 检查准备——上水——点火——烘炉——煮炉——升压——暖管与并汽
D. 检查准备——上水——烘炉——点火升压——暖管与并汽
E. 检查准备——上水——烘炉——煮炉——暖管与并汽
4.为防止锅炉结垢、腐蚀及产生汽水共腾,必须严格监督、控制锅炉()。
A.给水温度
B.锅水水质
C.压力大小
D.水位高低
E.给水水质
标准答案:E,D,C,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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