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工程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2.1.1 承建加油加气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承建天然气加气站高压气地下储气井建造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天然气行业相应钻井资质。
12.1.2 承建加油加气站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安装许可证。承建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资格证书。
12.1.3 焊接压力管道的焊工,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进行考试,取得焊工合格证。
]2.1.4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
12.1.5 加油加气站工程施工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及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如需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有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的书面文件或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书面文件。
12.1.6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和技术文底。施工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工程概况;
——施工部署;
——施工进度计划;
——资源配置计划;
——主要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平面布置,
——施工记录。
12.1.7 施工用设备、检测设备性能应可靠,计量器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12.1.8 加油加气站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其中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代表确认签字。
12.1.9 当在敷设有地下管道、线缆的地段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施工措施。
12.1.10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12.2.1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质量应符合设计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2.2.2 材料和设备(包括工艺设备和电气仪表设备,以下同)必须是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生产.应具有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1 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材料标准代号;
——材料牌号、规格、型号;
——生产批号;
——生产中位名称;
——检验印鉴标志。
2 压力容器应具有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3 天然气高压储气瓶应具有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4 防爆电器设备质量认明书应符合《持种设备质量监督和文全监察规定》的要求。
5 其它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有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内容。
6 引进的设备尚应有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设备商检合格证。
12.2.3 非标设备与现场制作设备应按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
12.2.4 计量仪器应在计量鉴定合格有效期内。
12.2.5 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有关人员参加,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下列检查。
1.核对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包装箱号、箱数并检查包装状况。
2 检变随机技术资料及专用工具。
3 对主机、附属设备及零、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核实零、部件酌品种、规格、数量等。
4 检验后应提交有签证的检验记录。
12.2.6 可燃介质管道的组成件应有产品标实.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的规定进行检验。
12.2.7 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要求复验的材料,应进行复验。
12.2.8 油罐或液化石油气罐或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含瓶口阀)在安装前边应进行下列检查:
1 油罐应进行压力以验,试验介质应为温度不低于5℃的洁净水,试验压力应为0.1MPa。升压至0.1MPa后、应停压10min然后降至0.08MPa,再停压30min,不降压、无泄露和无变形为合格。若油罐在制造厂已进行压力试验并有压力试验合格报告,则施工现场可不进行压力试验。压力试验后,应及时排除罐内积水。罐内不得有油和焊渣等污物。
2 对已在制造厂完成压力试验且有完备的证明文件的压力容器,安装前可不进行压力试验,否则应按现行国家标淮《钢制压力容器》GB150的规定进行压力试验。
3 液化石油气罐内不得有水、油和焊渣等污物。
4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号应与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质量监督检验证书相一致。瓶内不得有水、油和污物。
12.2.9 管道及其组成件在施上安装前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1 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折皱、重皮等缺陷;
2)不得有超过壁厚负偏差的腐蚀和凹陷。
2 可燃介质系统上使用的法兰、螺栓和螺母,其表面硬度、精度、光洁度和机械性能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2.10 可燃介质管道上的阀门在安装前应按国家现行《石油化工钢制通用阀门选用、检验及验收》SH 3064的要求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插、验收:
1 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内部积水,并吹干。密封面和阀杆等处应涂防锈油。强度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严密性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解体检查;解体复检仍然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2 解体检查的阀门,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座与阀体应结合牢固;
2. 阀芯与阀座应结合良好;
3. 阀杆与阀芯的联接应灵活、可靠;
4. 阀杆不得有弯曲和锈蚀,阀杆与填料压盖配合合适,螺纹不得有缺陷;
5. 压盖与阀体应接合良好,压盖螺栓应留有调节余量;
6. 垫片、填料、螺栓等应齐全,且不得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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