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易安网>> 安全新闻>> 国内新闻

浙江海宁一工厂搬迁 车间货物自燃引发火灾

作者:钱江晚报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30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昨天下午,海宁市区赵家漾路一家企业车间内存放的残余保险粉自燃引发火灾。消防大队经过半个小时的扑救,火被扑灭,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昨天13时30分,消防人员赶到现场时,车间存放的保险粉正在猛烈燃烧。由于保险粉不能用水扑救且属于有毒物质,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一边用灭火器对现场的火势进行控制,一边组织企业职工用翻斗车将火场中的保险粉一车一车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半个小时后,经过消防官兵和企业职工的奋力扑救,火灾被成功扑救,火势未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发生火灾的单位为布艺加工厂,保险粉用于洗涤漂白,由于企业正搬迁至新厂房,残余在车间内的保险粉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致使保险粉自燃引发火灾。

  保险粉化学名叫连二亚硫酸钠,又叫低亚硫酸钠,是一种强漂白剂,遇少量水或暴露在潮湿的空气中会分解发热,引起冒烟甚至燃烧并放出有毒的二氧化硫。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责任编辑:danny

相关信息
  • 广州市黄埔区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 大连金州新区安监局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 中铁十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
  •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 浙江台州发电厂参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 五矿集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
  • 鞍钢集团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用户信息中心

  • 查看购物车详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