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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危企业要交风险金 保证事故后能及时抢救

作者:赵伯平 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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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西安市将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由西安市安监局制订方案,相关单位和各区县负责督促落实。风险抵押金制度将保证企业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后能够及时抢救,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政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据了解,从去年起,山西省已经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逃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关费用的,安监部门将根据需要把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责任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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