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易安网>> 安全新闻>> 国内新闻

工地出现三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终身不得从业

作者:北京日报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今后工地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就要改行了。北京市建委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后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造成三级重大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终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市建委新近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高处坠落和触电事故防范管理的紧急通知》。记者在“紧急通知”中看到一系列专业要求,例如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等。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要从严处理,凡是因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四级以下事故的,暂扣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1年,同时暂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6个月;因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四级事故的,吊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同时暂扣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1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生三级重大事故的,吊销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同时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三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9人以下的安全事故,四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人数在1到2人的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小洋葱

相关信息
  • 上海金山一在建楼盘发生塔吊倒塌 33岁操…
  • 两艘外轮青岛海域相撞1人死亡10人失踪
  • 北海工地施工时发生塌方2人被埋
  • 漠视安全两建设工程被通报批评
  • 广西北海建筑工地塔吊坍塌致1死2伤
  • 建筑类安全员统考试题选集
  • 北京安全监管执法需统一着装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用户信息中心

  • 查看购物车详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