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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早高峰乌鲁木齐天山区连发5起车辆伤人事故

        是行人让车,还是车让行人?众所周知“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开车要注意避让行人”,行人、车辆各行其道,可随着拥堵加剧,乌鲁木齐市区人车抢行的现象日益增多,仅5月18日早高峰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天山区交警大队辖区内就发生了5起车辆伤人交通事故,其中还有1人不幸身亡。

        据了解,5月18日8时25分至9时35分之间,幸福路、碱泉街、建国路、人民路这4条施工周边路段连续发生了4起伤人交通事故,赛马场路还发生一起混凝土搅拌车撞倒一名老人导致其死亡的严重交通事故。


        “今天早上事故科的民警太忙了,一直在出现场。”天山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这些案件当中的伤者都已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关于详细案情警方还要进一步调查。

        “一名行人在人民路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刚刚从马市小区走到中央隔离带后被一辆车撞上,这辆车的车速可能也比较快。”这名负责人说,民警在指挥中心的电子大屏幕上,刚好看到这起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发生后,早高峰本来交通压力就比较大的人民路,车辆排队的情况就更加严重,一直从南门环岛排到了新华南路,幸福路、碱泉街、建国路的事故也同样加剧了这些路段以及周边的交通拥堵状况。

        据了解,在市区车速不高的情况下,车辆之间一般刮擦事故居多。按照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快速理赔办法,驾驶员可以自行拍照,先将车辆移动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但发生伤人的事故则不同,必须要保持事故第一现场,等民警到现场进行处理。本次“田”字形快速路网第二阶段天山区施工路段封闭后,幸福路、碱泉街、建国路是不少驾驶员绕行的必经之路,所以拥堵给整个片区交通都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事实上,除了天山区,乌鲁木齐其他中心城区“人与车”之间的矛盾也在加剧。昨天10时许,记者在南湖路中国电信路口看到,这里因为施工已没有信号灯指挥,车辆一辆紧跟着一辆前行,马路旁有不少要过马路的行人,每隔一会儿,路口执勤的交警会拦停车辆,指挥行人快速通过,大部分行人都会服从指挥,但也有不少行人不顾民警阻拦在车流中“左躲右闪”窜过去,5分钟里至少有十几人。

        “像我们退休的人多等一会儿也没关系,只要安全就好,可是那些‘小年轻’要是迟到了就会被罚款呀。”家住南湖花苑小区的退休老人刘守义说,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不看信号灯、不服从指挥过马路肯定是不对,但有时车实在太多了,太着急了,跟车抢着过,就容易发生事故。

        私家车车主张先生说,相信任何一个驾驶员都不想发生事故。他自己开车这么多年,最害怕就是随意横穿马路的人,有些人甚至还一边打电话、玩手机过马路。只有行人和驾驶员双方都小心,才能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田”字路工程开工后,乌鲁木齐整体交通状况受到很大影响,而现在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车不让人,人不让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有关规定,过马路时,行人相对于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车辆应当减速慢行,即使行人已违法,车辆还是要注意避让行人。同时,行人在过马路的时候也不能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使用天桥、地下通道等,如果发生事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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