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在接受《学习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期望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煤矿瓦斯灾害还很严重,治理成效还不巩固,瓦斯事故仍然多发,形势依然严峻。
李毅中指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7项措施和淮南现场会、晋城现场会精神,紧紧依靠各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着力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对瓦斯灾害严重煤矿进行专家“会诊”。与发改委、科技部共同组织105名煤矿安全专家,在2005年的4―6月,对54户重点煤矿企业、462个瓦斯灾害严重的煤矿逐个进行了安全评估,确定了4989个重大隐患,帮助制定了瓦斯治理方案。
二是强制推行矿井监测监控和区域联网。到2006年底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都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安装率达到74.1%,147个重点产煤县的乡镇煤矿实现了瓦斯监控联网。
三是坚持和推行“先抽后采”。目前国有重点煤矿已有264处高瓦斯、瓦斯突出矿井建立了抽采系统,2006年抽采量达到26.14亿立方米,有10个矿区年抽采超过1亿立方米。
四是下功夫排查治理隐患。2006年全国共排查煤矿瓦斯重大隐患16806条,整改13548条,整改率94.1%。
五是多渠道加大投入、补还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国家连续三年运用国债资金扶持国有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建立了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2006年国有重点煤矿平均吨煤提取19.5元。各地政府也加大了投入力度。通过各种途径,2005—2006年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投入累计378亿元,今年将有望基本解决历史安全欠账问题。
六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在发改委、科技部支持下,安排实施了瓦斯治理利用10个示范工程和8个技术研发项目;评选推广了100项煤矿安全科研成果,公布淘汰了20项危及安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修订了140多项煤矿安全和煤炭行业技术标准。
七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制度。重点煤矿企业普遍建立了考核、公示制度。两年来各省级煤监局和监察分局对下井带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约5.8万矿次的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
八是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建立了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两年来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煤矿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井下定员、能力核定、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机电管理、新建改扩建煤矿管理以及煤矿整顿关闭等方面,先后联合下发了26份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11次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和联合执法活动,有力推动了工作。
李毅中说,在上下各方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9%和20.1%。其中瓦斯事故分别下降21%和39.2%。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6.6%和63.2%。今年一季度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8%和15.6%,其中瓦斯事故同比分别下降6.3%和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