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做了新规定。
新任命的煤矿矿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经历,还必须具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等副职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从事生产安全管理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科、站长)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总工程师还要具有煤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 技术职称并熟悉煤矿技术工作。
副总工程师要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技术职称并熟悉煤矿技术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 专业的技术职称。
煤矿科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井下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以上人员经依法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担任。新提拔任用矿长、总工程师等重要岗位人员,严格实行任职资格"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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