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7日,济南市建乡建设委发布消息,将从招投标直至竣工验收后的优良工程评选等多个环节抓好高温限时停工制度的落实,确保全市40余万建筑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
据悉,进入高温酷暑期和主汛期,市城乡建设委于7月初出台了“气温达到30℃以上从中午12点到下午2点30分停工;气温达到35℃以上从中午11点到下午3点停工;气温达到37℃以上从上午10点到下午4点停工”的规定,重点加强了高温酷暑天气建筑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为将高温限时停工制度落到实处,市城乡建设委最新出台4项措施:
一是推行高温限时停工告知书制度,在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环节,随招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并发放高温限时停工告知书,向建设单位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宣传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高温限时停工的有关政策,帮助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和调整施工周期。
二是推行高温限时停工承诺书制度。在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备案环节,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高温限时停工承诺书。
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高温限时停工专项检查,针对那些有禁不止、顶风而上、不顾农民工的身心健康,高温时段仍然从事高温危险作业的个别工地、个别企业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将高温限时停工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质量安全监督、安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评选的必查内容。
四是在全国率先为建筑业农民工建立全员健康档案。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建筑业中很多建筑工人从事的都是高温作业、高空作业和繁重作业,如果对其健康状况不了解,让其出现在与身体状况不符合的岗位中,一旦出现头晕、短时昏厥等状况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我市确定将尽快出台措施,为建筑工人建立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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