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煤矿水害事故从2002年的占全省煤矿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6.77%和11.55%下降到2009年的3.21%和6.68%。2010年1至4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2起,死亡7人,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2.44%和6.14%。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各级煤矿技术培训中心要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煤矿企业要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水害知识培训,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三是大力推进“物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煤矿水害防治理念,全面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方针。
四是进一步完善防排水设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五是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尤其在探放水过程中矿井有透水预兆时,受水害威胁区域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六是严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
七是进一步完善煤矿水害救援工作体系。
八是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遵义县、柿花田煤矿已经在利用物探技术指导水害防治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与会人员下井参观了重庆南桐矿业公司贵州分公司柿花田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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