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针山境内高水深,江河路险险恶环境和全市道路交通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的实际,紧紧围绕 “七个要素”、 “四大体系”,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七个要素”,即道路交通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一是加强驾驶员的管理。严格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驾驶培训学校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培训质量考核评比制度,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标准,严肃考试纪律,严把考试质量关;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审验和客运驾驶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完成驾驶员安全信用平台建设,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以上(包括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驾驶人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车辆驾驶;对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及有超载2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按规定组织学习。二是强化车辆管理。严格机动车实行登记、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强制报废、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四大制度,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车辆有3次以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或擅自加座的,立即停运,严格整改;凡在车辆制动系统上加装其他附属装置的,一律撤除。三是加快推进道路交通“生命工程”和通车环境条件的改善。目前已完成国省道及重要县道安装防护栏“生命工程”近5000公里,今后三年还将建设3000公里,彻底改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四是加强客运场站、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估制度,完善企业安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严格客运驾驶人、客运车辆和客运线路动态监管,推进汽车客运场站标准化管理,客运班车出站运行前安全检查率达到100%。五是加强路检路查。2009年,先后开展了“渝安”交通秩序整治、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治理、预防特大道路事故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62.8万起、罚款6003万元、暂扣(吊销)驾驶证3415本、行政拘留897人。
“四大体系”,即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教育、科技支撑。一是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依托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依托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构建道路交通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和“管生产管安全”的原则,分级落实了市、县、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围绕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七个要素”,分级落实了公安、交通、运管、农机、质监、驾校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牢牢构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网络。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公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四是构建道路交通科技支撑。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研究适合重庆城市经济、地理环境和交通特点的ITS地区体系框架,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建设。累计下发GPS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12个,开展GPS安全检查80多次,目前已安装车载GPS终端6500台,其中客运车辆(长途、短途)3423辆、危险化学品车辆2295台,实现市、县、乡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GPS的全覆盖、全监控。加快全市营运驾驶员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已完成数据内容确定、系统主体框架、数据管理模块和功能模块,进入硬件设施和网络互联。
“七个要素”、“四大体系”的实施,改写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历史。1997-2007年间,平均每年均要发生1起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2007年实施至今,全市道路交通连续32个月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保持20%以上的速度年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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