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09年9月16日召开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广东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批准顺德试行县域“大部制”改革方案。机构改革之后,顺德区将由原来的41个党政机构(含双管单位)及群团组织,统一整合为16个大部门,精简幅度接近2/3。另外,佛山市顺德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6日下午召开,依法通过顺德区人民政府提请的任免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正职的议案,大部门班子成员名单将于17日上午正式公布。17日下午,新产生的部门负责人将首次与新闻媒体见面。佛山市顺德区的此次机构改革工作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圳等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9〕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顺德区发展实际需要适时开展的。
《佛山市顺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从2008年年底开始准备,历时近10个月。方案要求,顺德区的机构改革工作将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之后,顺德区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层次,提高党政工作部门的执行力。顺德区党政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和政务委员兼任,实行部门首长负责制,实现党政决策和管理的扁平化。
其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许可及文化综合执法)、卫生局(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经济贸易局(旅游市场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农业局(农业市场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统一整合成立市场安全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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